用定点采购法降低采购成本!

浏览: 作者: 来源:绩效管理咨询公司【智风绩效】 时间:2024-01-23 分类:绩效管理咨询,降本增效咨询
为打破定点单位变相垄断采购项目的念头,可将大宗的定点采购业务再次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竞争采购,以择优确定最终承办的quot定点quot供应商,让定点单位清醒地认识到获得了定点采购资格并不一定就能获得大宗的定点采购业务,从而使他们提高了忧患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定点采购是指采购机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同定点供应商签署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有关产品。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尤其在通用设备采 购和服务采购上,定点采购的方式应用非常广泛。定点采购期限基本上是1年,一般 是通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商,在1年中,所确定的采购设备、货物和服务,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货或服务需求,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进行供货和服务,定期结算和支付。定点采购的特点是工作量较轻,一次采购,长期供货和服务,容易操作。采购效率较高,支付也比较方便。123_副本

对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是个潜在的大市场,他们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们通 过增加投资,上设备或扩大经营规模,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报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 极参加竞争,不仅繁荣了市场,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对定点商家来说,虽然在招标时压低了价格,商品价格利润降低,但是定点增加 了销售量,其经济效益只会提高,同时,通过竞争被确定为定点单位,也提高了自身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对采购单位来说,定点单位地点固定,距离相对又近,商品价 格低,质量可靠,服务优良,不仅采购方便,用起来放心,还节约了大量的采购成本。薪酬绩效咨询公司【智风绩效】提醒企业在使用定点采购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规范:

(1)对大宗的定点采购业务通过再竞争的方式采购,以激发定点单位的再竞争意识。为“打破”定点单位变相垄断采购项目的念头,可将大宗的定点采购业务再次在 定点单位之间进行竞争采购,以择优确定最终承办的"定点"供应商,让定点单位清 醒地认识到获得了定点采购资格并不一定就能获得大宗的定点采购业务,从而使他们 提高了忧患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要建立定点采购单位的定期轮换制度,以避免长期定点而形成变相垄断。对一般的定点采购项目,其一次性的定点期限不宜超过1年,对特殊的采购事项,可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定点期满后,就必须重新组织新一轮的“定点”资格竞争,通过定期的轮换,可使定点单位永远面临着竞争的压力,促使其持续地提供着更 加优质的定点服务。

(3)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定点单位,以在定点单位之间也形成正常的竞争机制。定点单位少了,不仅不利于引起相互之间的竞争意识,反而会使少数定点单位包揽了有关采购项目的供给,为此,必须要区别不同的定点采购项目,根据地区供应商的分布 情况等,分别选定出多少不等的定点单位,这样,既能体现出定点采购的优越性,又能激发定点单位的积极性。

(4)要建立健全供应商的信息库,以确保定点采购单位的选择具有流动性。究竟应选择哪几个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单位,不能在“需要”的时候才进行突击式的资质审 查,而必须在平时就要掌握和了解一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状况、法律素质、经营道德、服务承诺等信息情况,以便使定点单位的筛选工作透明度更高、说服力更强、好中选优的余地更大,而不至于会形成非某供应商成为定点单位不可的被动局面或舞弊行为。

(5)要切实增强监督检查与管理考核的力度,对定点采购单位实行淘汰制。由于定 点单位的定点资格确定在前,而其提供的定点服务承诺则是发生在后,因此,为了防范定点单位在定点期间内、丧失诚信、不遵守诺言、欺诈广大的采购人等,就必须要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严格进行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考核检查,以确保其严格兑现自己的诺言,对发现的重大违反承诺行为或违法问题,必须要取消其定点资格